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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湖南部出湖口近岸带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20-09-10【 字体:

  盱眙县天源河湖开发有限公司的洪泽湖南部出湖口近岸带生态修复工程已经盱审批备﹝2020﹞525号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拟对洪泽湖南部出湖口近岸带生态修复工程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内容:项目位于马坝镇堆头村境内,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水域环境整治、水滩涂生态修复,项目范围自堆头电站至洪泽湖大堤南首节点,具体包括该区段内洪泽湖大堤南侧、三河闸管理所、礼湖南岸、南首大堤及南首节点。
  1.2项目地点:盱眙县。
  1.3项目工期:约120个日历天,同施工工期,若工期延长,不增加监理费用。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服务期为实际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2年。
  1.4招标范围:对工程范围内前期工作和工程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单位工程量的审核、方案审核、进度监督、安全监督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监理,工程范围内工程控制测量、第三方监测等组织协调,配合工程保险理赔,按业主要求,协助业主完成与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完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专业 );
  2.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2.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人员的要求:有效的监理员岗位证书,不少于1人。
  3、资格审查
  A、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B、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C、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D、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E、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次低投标价法;
  4.2若出现多家有效投标报价次低价相同,则以资质高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相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5.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5.3投标人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有关费用将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5.4若投标人在投标后发现有错误,可用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能在截止投标前递交,否则不予采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10日起至2020年9月17日,招标人将邀请函发至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将邀请函盖章后发至招标人后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现场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9月17日10时30分;
  7.2投标及开标地点: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2楼1216;
  7.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7.4投标文件递交一份纸质版和一份电子扫描件。
  8、有关费用
  8.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元整,投标人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人,项目公示结束签发中标通知书后无息退还;
  8.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合同款的90%,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一次性付清。
  8.3价格形式:固定总价,投标人报价包含项目全过程的人员费用、设备费用、交通费用、差旅费用、评审费用、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9、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9万元。
  10、联系人、联系电话:徐澍 18352530735。
  我方已收到邀请函,同意参加本次邀标。
  (盖章)

  盱眙县天源河湖开发有限公司
  2020 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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