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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湖南部出湖口近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20-07-24【 字体:

  盱眙县天源河湖开发有限公司就“洪泽湖南部出湖口近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比选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邀请社会上符合法定条件、诚实守信、资质较高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本次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欢迎具有相关资格的单位踊跃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盱眙县天源河湖开发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洪泽湖南部出湖口近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比选招标代理机构
  1.3招标项目所在地:盱眙县境内
  1.4招标范围: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000万-1500万,包括但不限于洪泽湖南部出湖口近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等所有内容招标代理服务。
  1.5工期要求:项目全部招标服务期。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1.7付款方式:
  1.7.1原则上工程类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服务类和政府采购类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根据相关规定或招标人要求来定。
  1.7.2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的项目,在招标代理人完成项目相应的招标任务后,提交项目相应完整招投标资料及符合财务要求的相应票据,一次性支付,不留尾款。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项目,招标代理人按照相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等服务;
  2.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投标人须知及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相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3.2投标保证金:1000元整。
  3.3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初步审查: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必须按照标书要求认真填写标书;
  4.2投标人在标书上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若未有另外注明,有关费用将视为已包括在有关费用的项目内;
  4.3若投标人在投标后发现有错误,可用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能在截止投标前递交,否则不予采纳;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4日 – 2020年7月31日,招标人将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指定邮箱,资格后审。(投标人开标时将身份证带到开标现场)。
  招标人地点:山水商务大厦12楼1216
  六、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20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下午15:30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2楼1216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60%。(按中标价计取且一个项目的所有招标任务的代理费用最高限价10万元)。
  十、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有效投标报价最低价相同,则以资质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十一、联系人:徐澍 招标人电话:18352530735

  2020年7月24日
  盱眙县天源河湖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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